中国公民李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20年4月收支情况如下:(1)取得基本工资6000元,岗位补贴1950元,托儿补助费40元,职务津贴1800元:(2)在某杂志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取得收入3000元;(3)在境内市场公开拍卖一部自己的小说手稿原件,取得收入60000元;(4)取得某项专利权经济赔偿收入2000元:(5)领取原提存住房公积金15000元;(6)领取W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票股息1600元,随后将该股票转让取得收入30000元,该股票于2019年1月购入。已知: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稿酬所得收入额减按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