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经查明,甲企业并非以骗取财物为目的。
(2)2018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甲企业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
(3)2018年7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乙银行、未填明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7月10日,C企业于收到的当天,补记了金额100万,并将本企业记载为收款人。C企业于7月15日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以甲企业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以及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若B企业于2018年4月15日提示付款,乙银行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