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2年)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 A
    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便邀请乙住所地居委会主任见证,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 B
    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 C
    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 D
    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正确答案:A,B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 1 )选项 A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例如,有见证人),构成“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诉讼时效中断;( 2 )选项 B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 )选项 C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4 )选项 D :债权人甲未能将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说出口(送达债务人乙),债务人乙也未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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