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在设置了门槛收益率条款的股权投资基金里,向全体基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后,还应继续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直至投资者获得按照门槛收益率计算的投资回报(门槛收益)之后,才开始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业绩报酬分配模式为“二八模式”,即基金收益或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至基金管理人,80%分配至基金投资者。
题目明确为无追赶机制,即门槛收益后的剩余收益按照“二八模式”分别分配至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
分配如下:
第一轮分配:先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向投资者分配5亿元;分配完成后剩余可分配资金3亿元。
第二轮分配:向投资者返还门槛收益。全体投资者可分得门槛收益金额为:5×8%×5=2(亿元);分配完成后剩余可分配资金1亿元。
第三轮分配:按照20%:80%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分配,基金管理人可分配业绩报酬为1×20%=0.2(亿元);基金投资者可分配金额为1×80%=0.8(亿元)。
因此,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5+2+0.8=7.8亿元;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