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选项C);(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选项A);会计考前超压卷,金考典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jinkaodian.com(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选项B);(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