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个人股东,2020年2月,张某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税务机关认为该价格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核定张某的转让收入为15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
    张某转让股权所得需在张某居住地办理纳税申报
  • B
    张某转让甲公司股权的个人所得税,以甲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 C
    李某再次转让该股权时,股权原值可按照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15万元之和确定
  • D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正确答案:C,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选项A,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选项B,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选项C,如纳税人在获得股权时,转让方已经被核定征收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此次转让时,股权原值可以按照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税务机关核定的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定。选项D,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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