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时间:

事件1:因工程技术复杂,该工程拟分两阶段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设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
(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
(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
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
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
事件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问题:
1、逐项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
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提出的哪些费用补偿项是合理的?
4、指出事件4中的b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设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不妥。理由: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妥当。
(4)不妥;理由:仍应以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为主进行评审。
2、责任归属:
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3、(1)施工单位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正确做法: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补偿申请。
(2) 合理的费用补偿项: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配件采购费。
4,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监理员签发《监理通知单》;正确做法:监理员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
(2)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将编制的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正确做法:分包单位将其编制的处理方案报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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